学院全体教职员工:
根据上级纪委监委和校纪委监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现就学院五一劳动节、端午节期间作风建设要求如下:
一、纪律要求:
1、严禁违规使用公款(以下均含科研经费)购买、赠送节日礼物;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包括下属、学生家长)礼品、礼金(含电子红包)、请吃;严禁以任何名义使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公款旅游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利益相关人的旅游安排;严禁酒驾醉驾;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2、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非必要不离渝。
3、严格遵守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执行师德师风相关要求,不发表不良言论,不出现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
二、请各位教职员工强化责任意识、坚守履职担当,坚决克服“歇一脚”“松口气”心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责任和压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责任结合起来,时刻自警自省自重,切实做到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防控、过节不忘纪律。
三、学院纪委将成立作风建设督查组,通过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对落实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js555888金沙纪委
2022年4月27日